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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戴震的身體哲學及其倫理意涵
    作者: 鄒秀寶
    Tsou, Hsiu-pao
    貢獻者: 哲學系碩士班
    劉滄龍
    Tsang-long Liu
    關鍵詞: 情欲;;以情絜情;血氣心知;自然人性;倫理思想;身體哲學
    日期: 2008
    上傳時間: 2015-04-20 16:07:50 (UTC+8)
    摘要:   本文主要探討戴震的身體哲學及道德修養工夫為何能在當代引起學者的重視,並探討戴震身體哲學所蘊涵的倫理意義,及其理論上的限制。藉著孟子、朱子的儒家傳統心性論主張及道德修養工夫,論述儒家的身體哲學,檢視戴震在心性論及道德修養工夫上是否是繼承了孟子學,以及戴震對朱子「理欲二元論」的批判。    第二章從孟子的身體觀談起,孟子的性善論是以心善證立性善,心是一個超越、先驗的道德心,但心有時也會受外物影響,所以要養氣、持志,透過存養、擴充能使道德充實,以仁義禮之心導引血氣,讓身體也能呈顯出道德氣象。戴震亦主張人性為善,但是卻以自然之質來論述人性,人性中本就蘊涵著「血氣心知」,其道德修養工夫就在於如何能使人之情欲適當地遂達,以「禮」作為調節情欲的機制,經擴充心知使心知更澄明而能判斷是非善惡。他靠才質的呈顯以彰顯性之善,用「以情絜情,情得其平」作為人與人溝通的橋樑,以心之所同然之理義來証成道德規範的普遍性。    第三章探討朱子的理欲二元論及戴震對他的批評。朱子主張「性即理」,性與理是先在的,氣質是人墮於形氣之後而有,認為理氣是相互依存,但論價值意義時則為理先氣後。他認為性理無法自行彰顯,必賴人心的發用才能顯現,心之發用涵有道心與人心之別,道德修養工夫要追求的是「理」的朗現,將「理」視為一切之根源。他不否認人的基本欲求,但強調人欲是不好,會損及道德修養,因此必須對於人欲有所節制,以確保天理的永續存在。戴震對於朱子的批評集中在於理氣論上、心性論上與天理人欲上。他認為朱子將心性一分為二,理先於氣、天理與人欲等是一種二元對立的理論,戴震激烈地以「以理殺人」來評述程朱的「理學」思想。但深究之則發現戴震對於朱子的批評並不恰當,在道德修養工夫上與朱子有著相似的進路。    第四章探討戴震身體哲學所蘊涵的倫理思想,及其重禮的思想在其後的發展。戴震思想的依歸在於六經、孔孟之道,學者最後的目的仍是學習踐履聖賢之道。他以人人皆具的「血氣心知」作為人性平等的基礎,人除了普遍具有的自然人性,也具有分殊的個別性。因此,人可以合理地追求欲望,以心知去裁定是非善惡,彰顯出人具有自主性,據此建立了個體性道德。戴震並強調由私到公的道德觀,將私領域中人之欲推向天下公然之欲的公共面向,能夠遂己之欲並思遂他人之欲即是體「仁」的表現。程瑤田、淩廷堪、焦循及阮元對於人性論的主張及重視禮的規範作用,承繼著戴震思想的影響。最後,戴震思想在道德普遍性的証立方面有其困難。
    顯示於類別:[生死學系(生死學系碩士班,哲學與生命教育碩士班)] 博碩士論文-哲學與生命教育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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