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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名: 論人類肉食的合理性:一種亞里斯多德式的觀點
    作者: 吳麗芬
    Wu, Li-Fen
    貢獻者: 生死學系哲學與生命教育碩士班
    謝青龍
    Ching-Lung Hsieh
    關鍵詞: 素食主義;肉食;亞里斯多德;動物;靈魂
    日期: 2014
    上傳時間: 2015-08-25 15:59:13 (UTC+8)
    摘要:   本論文探討人類肉食的合理性,在亞里斯多德哲學的「存在層級」中,從「現實存在層級」的原初質料到地、水、火、空氣,再從無機物質發展為有機世界的動物與人類存在,都須符合宇宙生成的自然變化和事物生滅的四因說(質料因、形式因、動力因、目的因)。亞里斯多德曾提出高等的理性人類統治低等的動物,本論文若將動物肉體只定位在純粹物質的層級,那麼人類食用動物肉品,只是把動物肉體視為補充營養的蛋白質,並不考慮動物的生死權利和肉食的道德問題,因此亞氏的主張,曾被後人研究批評為忽視動物的地位。實則不然,因為亞氏在「現實存在層級」之上,還有再高一層的主動理性(靈魂)存在層級,包括動物也有覺魂的存在,因此不能將動物肉體只視為單純的物質。  在論述亞氏的「靈魂存在層級」中,由動物的感性生命和人類的理性生命推論,感知痛苦是動物和人類都有的共同點,因此本論文在第三章「靈魂存在層級」又從心靈良知反對人類不該食肉,但人類道德行為並無法達到「至善」的境界,例如:並非每個人都能實踐素食主義。因此本論文第四章以亞氏提出最高的「上帝存在層級」,論述人類肉食的生命啟示,亞氏的上帝是宇宙秩序的設計師,使萬物井然有序,因此人類食用動物肉的道德關係,都須符合上帝的至善原則。  本論文的結論,並非著重在動物的生死決定,而是人類在適度肉食的生活中,也能遵行亞里斯多德「德性論」倫理學而成為是(being)一個愛動物的人,亞氏德性倫理學可調和目的論和義務論的攻防,本論文貴在不全然都以倫理道德愛心的立場反對吃動物肉,而是以亞氏不同的存在層級,對於動物生命和動物肉品之區別,有不同層級的省思,願能給社會大眾選擇肉食或素食,在現實與理想間有一點幫助!
    顯示於類別:[生死學系(生死學系碩士班,哲學與生命教育碩士班)] 博碩士論文-哲學與生命教育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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