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的目的在於討論列維納斯於《整體與無限》裡所描述的「分離」(separation)概念。一般認為分離概念既非具備自己屬性的存在者,也非具自己內涵的概念,如無限、超越等等。分離只不過是從屬於對象的某種關係描述。但若我們以列維納斯哲學的整體脈絡看來,分離實在表明主體從基礎存在論至倫理學中間的重要運動。本論文試圖從列維納斯早期對il y a的討論,確定「逃離」(escape)為主體向著倫理學運動的基本動機,而後「分離」作為承續此動機的中間階段。由「分離」所產生的空間是形上學運動的可能場域,它是由「逃離」存在與回應「他人」的兩個基本動機所碰撞出的運動場域。此時,形上學是做為基礎存在論至倫理學間的過渡階段。而後「超越」與「取代」等等才能成為後期倫理學的主題。本論文將要闡述的即為此「逃離-分離-超越」,或「基礎存在論-形上學-倫理學」三階段中的分離運動。